为科学、规范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和《关于全省高校针对疫情开展心理辅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吉教思政〔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给广大师生心理带来的不良影响,把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高校师生开展心理辅导服务工作,作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支持,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保障校园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学生处、团委、各院部等相关领导,全面负责疫情期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三、基本原则
1.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我校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学校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2.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四、工作内容
1.深入开展心理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微信平台,通过线上途径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有关知识,教育和引导学生理性对待当前疫情,避免产生恐慌情绪及其引发的心理健康问题。
2.科学推荐心理自助方法。梳理科学正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节方法,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心理自我调节和应对能力。
3.积极开通心理支持热线。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通我校应对疫情心理支持热线,为需要心理支持的学生提供电话心理疏导服务。
4.全面启动网络咨询服务。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开通咨询服务,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值班值守,畅通线上心理咨询,针对与疫情有关的心理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和救助。
5.及时上报心理危机信息。各学院要掌握本院学生的心理状态,对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要及时上报,以便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到位。辅导员密切联系学生,及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心理动态,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心理健康宣传普及。
2.辅导员对因疫情而产生心理波动的学生要提供细致耐心的心理疏导,同时密切关注班级原有心理问题学生,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帮助学生掌握心理调适的方法,以乐观平和的心态应对疫情。
3.在应对疫情期间各学院进行的心理健康宣传及开展的个体咨询等工作要做好记录,留存图片及文字等材料。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